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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!瑞安这个区域控规出炉,未来将这样建…

时间:04-15 来源: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:138

公示!瑞安这个区域控规出炉,未来将这样建…

日前,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《瑞安市仙降北单元(0577-RA-JN-02)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(01-59、04-43及04-09等新安村旧村改造地块)》的批前公示。此次控规修改涉及返回地、旧村改造和人才公寓 。仙降街道鞋业、箱包产业发达,当地人身价不菲,对住房的需求不断提高,再加上当地外来人口众多,对于房屋居住的需求也较多。近年来仙降街道仅有天贸商业广场有少量的商品房房源,由于一手新房紧缺,当地的住房需求主要集中在二手房市场。今年以来仙降街道的好几套法拍房都拍出了高溢价,这也从另一方面反应出了仙降街道住房的不足。本次控规中返回地、旧村改造和人才公寓的规划建设将会大大缓解板块内的住房需求。本次控规修改的部分内容如下:一、规划修改位置及范围瑞安市仙降北单元(0577-RA-JN-02)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(简称原控规,下同)北至飞云江、街头路,南至56 省道,西至江林路、上林路,东至仙云路、新河路,总用地面积约 731.44h㎡。本次规划修改内容涉及三个范围,总用地面积约 18.74 公顷:修改范围一(简称双江村返回地):位于仙降街道双江村(原四甲村),规划仙林路和规划仙垟路路交叉口东南角,涉及01-59 地块,主要因双江村返回地建设而进行相应调整,规划修改范围用地面积约 1.24 公顷。修改范围二(简称新安村旧村改造地块):位于仙降街道新安村、下社村,规划仙降大街北侧、104 国道东侧、仙林路南侧、鹤屿路西侧,涉及 04-07、04-09、04-24、04-30、04-33、04-35、04-39、04-71 地块,主要因推进新安村旧村改造而进行相应调整,规划修改范围用地面积约 10.03公顷。修改范围三(简称人才公寓地块):仙降街道仙降村、新安村、下社村,由仙降大街、环镇西路、镇府路和鹤屿路围合而成,涉及 04-43 地块,主要因仙降人才公寓建设而进行适当调整,规划修改范围用地面积约 7.47 公顷。二、规划修改必要性分析近年来,仙降街道坚持科学规划的思想,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步伐,城市框架逐步成型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对住房的需求也越来越高。为了改善居民居住和生活环境,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和功能,提升城市形象,现阶段意向启动建设的项目主要有双江村返回地、新安村旧村改造、人才公寓 3个项目。1、双江村返回地:该地块位于规划仙林路和规划仙垟路路交叉口东南角,因解困房建设,地块被划分为南北两个地块,南侧属仙降街道双江村返回地(原四甲村)。为了加快返回地开发建设,结合地块实际情况,需对原控规用地划分、地块控制指标等方面进行相应调整。2、新安村旧村改造地块:新安村内多为建筑密度高的低多层建筑,建筑质量较差、房屋老化、配套设施落后、建筑间距不足,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,村民要求改造的呼声日益强烈。在仙降街道和新安村村委的推动下,经过多轮方案协调讨论,初步拟定了改造方案。为了加快推进旧村改造项目,结合地块实际情况,需对相应内容进行调整。3、人才公寓地块:仙降街道拥有制鞋、箱包等两个优势产业,产业基础夯实,经济发展稳步推进,但产业配套滞后、新居民幸福感不高、产业人才留不住等原因一直制约产业发展。为此,仙降街道意向于仙降工业区环镇西路和镇府路交叉口西北角,建设一处人才公寓,为行业人才、技术人员等新居民提供一处就近工作且环境优美的安心居所,这对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具有积极意义,也契合市委市政府加强对人才招引的发展理念。因原控规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和地块指标与实际项目不相符,根据城乡规划法,需进行相应控规修改,方可建设。基于以上原因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的要求,需要对原控规相应内容进行适当修改,以满足实际项目建设需求。因此,仙降街道特委托瑞安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《瑞安市仙降北单元(0577-RA-JN-02) 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》(2022 年)做局部修改,适当调整用地布局、地块功能、控制指标等相关内容,以便科学合理指导下阶段的项目建设。现将规划修改内容予以公示。三、规划修改内容根据相关法规文件,结合相关部门意见,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,提出以下规划修改内容。1、修改范围一(双江村返回地)根据双江村返回地用地红线,将原控规 01-59 地块划分为南北两个住宅地块。北侧住宅地块为现状解闲房,用地面积约 2921 平方米,规划予以保留,地块编号 01-59;南侧住宅地块为双江村返回地,用地面积约 9504 平方米,新增地块编号 01-75。地块控制指标根据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》进行调整:容积率≤2.11,建筑密度≤22%,建筑高度≤54m,绿地率≥35%,停车配置按相关规范配置。2、修改范围二(新安村旧村改造地块)(1)根据新安村旧村改造方案,划定旧村改造地块。整合原规划 04-07 地块公园绿地 (G1)和04-09 地块住宅用地 (R21)部分用地(北至 10米宽沿河绿带,南至安佳景苑),作为旧村改造1#地块,用地功能根据《浙江省国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》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(R2),用地面积约 14557 平方米,地块编号 04-09,地块控制指标调整为:建筑密度≤30%,容积率≤2.3.建筑高度≤54m,绿地率≥30%,停车配置按相关规范配置。原控规 04-30、04-33、04-35 地块分别作为旧村改造 2#、4#、3#地块,用地功能根据《浙江省国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》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(R2),用地面积保持不变,地块控制指标调整为:容积率≤2.5,建筑密度≤30%,建筑高度≤54m,绿地率≥30%,停车配置按相关规范配置。划定原控规 04-39 地块西北角用地作为旧村改造 5#地块,用地功能根据《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》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(R2),用地面积约 6480 平方米,新增地块编号 04-77,地块控制指标调整为:容积率≤2.5,建筑密度≤30%,建筑高度≤54m,绿地率≥30%,停车配置按相关规范配置。因04-30、04-35 地块面积较小,停车配置困难,为提高地下空间利用率,建议两个地块地下室跨越规划工业路进行连通开发。(2)因新安村旧改安置需要,占用原规划 04-07 地块公园用地 (G1) 部分用地,留足沿河绿地宽度 10 米,用地面积由 5996 平方米减少为 904 平方米。根据规划绿地面积占补平衡原则,将原控规 04-24 地块二类工业用地 (M2)西侧用地调整为公园用地(G1,用地面积约 5092 平方米,地块编号 04-24;东侧剩余用地考虑周边生态环境良好,宜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(R2) 控制,用地面积约 6357 平方米,新增地块编号 04-76,地块控制指标根据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》进行调整:容积率≤2.5,建筑密度≤22%,建筑高度≤54m,绿地率≥35%,停车配置按相关规范配置。(3)原控规 04-71 地块幼托用地迁移至调整后 04-77 地块南侧,用地边界东侧以新安锦苑为准,南侧以沿街民房现有围墙界线为准。用地功能根据《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》调整为幼儿园用地(A34),新增地块编号为 04-78,用地面积由 6028 平方米增加至8346 平方米,根据《幼儿园建设标准》(建标 175-2016)要求确定建设规模为 15 班,地块控制指标调整为:容积率≤1.0,建筑密度≤30%,建筑高度≤18m,绿地率≥30%,停车配置按相关规范配置。(4)原控规 04-39 住宅地块划定 04-77、04-78 地块后,剩余用地面积约 15594 平方米。东侧新安锦苑已建设,规划予以保留,用地面积 9905 平方米,地块编号 04-39;南侧沿街民房允许就地拆改,用地面积 5690 平方米,新增地块编号 04-82,建议按多层建筑控制,地块控制指标调整为:容积率≤1.8,建筑密度≤30%,建筑高度≤36m,绿地率≥30%,停车配置按相关规范配置。(5)根据新安村商业用地选址红线,将 04-09 地块南侧剩余用地划分为南北两个地块。北侧地块为现状住宅(安佳景苑),用地面积约 12449 平方米,规划予以保留,地块编号 04-75;南侧地块整合原控规 04-71 地块作为商业用地 (B1),用地面积约 10115 平方米,地块编号 04-71,根据建筑设计方案将地块控制指标调整为: 容积率≤1.6,建筑密度≤45%,建筑高度≤24m,绿地率≥20%,停车配置按相关规范配置。上述地块调整涉及国土空间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的,需在相关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。3、修改范围三(人才公寓地块)根据仙降街道提供选址红线,将原控规 04-43 地块工业用地 (M2) 东南角用地划分 04-79 地块作为人才公寓用地,人才公寓西侧与工业用地之间划定 10 米宽防护隔离带,人才公寓北侧根据业主提供选址红线和拟建项目,划定 04-81 地块,作为立体停车库,进一步完善产业园区停车配套。04-79 地块作为人才公寓,用地性质确定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(R2),用地面积约 4129 平方米,根据建筑设计方案地块控制指标调整为: 容积率≤4.5,建筑密度≤45%,建筑高度≤54m,绿地率≥20%,停车要求按相关规范配置,为了满足机动车配置要求,机械停车位占比可适当突破,比例按实际需求配置。依据瑞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(2022) 202 号文件内容,高层建筑退让环镇西路距离缩小至8米。04-80 地块作为防护隔离带,用地性质确定为防护绿地 (G2),用地面积约 1090 平方米。04-81 地块作为立体停车库,用地性质确定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(S33),用地面积约 1703 平方米,根据建筑设计方案相关经济技术指标,地块控制指标调整为:容积率≤0.15,建筑密度≤15%,建筑高度≤24m,绿地率≥5%,配置129 个机动车停车位。大瑞安售楼处瑞祥新区滨海新区江南新区塘下锦湖东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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